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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处置办法

时间:2024-07-21 21:25:2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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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处置办法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太原市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处置办法

太 原 市人 民 政 府 令

第40号


《太原市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处置办法》已经2003年8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李荣怀

二00三年八月二十日

太原市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省城社会稳定,保障正常的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的处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是指以维护个人、群体或单位利益为由,而实施的阻碍交通、干扰党政机关及其他要害部门正常办公等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省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指挥中心负责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第五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化解和处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矛盾。
第六条 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单位矛盾推向社会;对不负责任或纵容、组织群众聚众上访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做好疏导劝解和说服教育工作,即时恢复道路畅通和正常的公共秩序。
第八条 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配合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法制宣传、疏导劝解工作。
第九条 对不听劝阻的妨碍公共秩序事件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或带离现场;对蓄意制造事端、煽动、挑拨群众闹事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果断处置。
第十条 对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中使用的宣传物品、路障设施等,由公安机关依法强行取消。
第十一条 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中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商运字[2010]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为继续做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茧丝绸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我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国统制[2010]101号)。现将《2010-2012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2012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产品表1中增加生丝6A级产品。二是企业表2的报送时间由原每月11日前,改为每月15日前。三是将原企业表2中的“工业中间投入合计”一项删除。

  二、《2010-2012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统一部署,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新旧报表制度的衔接工作,指导样本企业按照新的报表制度报送数据。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

  附件:2010-2012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http://scyxs.mofcom.gov.cn/accessory/201009/1284964913260.doc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关于贯彻执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关于贯彻执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检空字〔1998〕第62号)

各卫生检疫管理局:

  为贯彻卫生部97年9月颁布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使卫生检疫系统开

展的艾滋病检测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经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1、开展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工作的各卫生检疫局的领导及实验室人员要认真学习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要求,将初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人员配备完整;

  2、各卫生检疫局必须使用通过国家批批检定的HIV1/2型抗体检测试剂;

  3、各卫生检疫局对检测出的阳性结果必须及时向国家空港处报告并按月汇报工

作情况;

  4、国家局将组织有关专家以管理局为单位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局

必须按时派员参加。

  此外,国家局将于今年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控工作,请各局做好准备,以迎接检查。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